风景园林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顺利通过!

发布时间:2024-04-01

3月25日,“风景园林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会”在北校区图书馆620室召开。副校长陈春发,教务长纪秋颖,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杜春花,建筑工程学院院长郭保生、副院长丁斌以及全体风景园林教师参加审核评估会议。此次会议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杨宝丽主任主持。

本次评审,由华南理工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孟庆林教授、华南农业大学热带园林研究中心主任李敏教授、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谢涤湘教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原园艺园林学院副院长郭春华教授等校外专家和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执行院长方建松组成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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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评审会议上,陈春发副校长介绍了我校概况、重点学科建设的建设情况、省级课程等等情况。评审组组长孟庆林教授在宣读评审程序后,郭保生院长风景园林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专业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管理、学生实训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介绍。郭院长表示学校与学院都及其重视实验室建设以及产业建设,以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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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组组长孟庆林宣布评审程序

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方玲副教授汇报专业自评情况。她主要从“专业概况”、“自评内容”、“自评总结”三大部分进行汇报。在专业建设中,她详细介绍了风景园林专业的特色与创新,并提出该专业重视“三位一体的学科理念”,应用教育引领创新,并注重培养学生“重创新、强实践、擅应用”的能力。她对此次自评汇报进行了总结,说明了风景园林在专业定位、目标与方案、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教学条件与利用各项指标上达到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相关标准,符合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条件,并对现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分析,争取能够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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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玲副教授对专业概况进行汇报

评审组听取完汇报后,展开讨论并实地参观了风景园林实验室。组长孟庆林教授首先肯定了学科存在的价值与作用,对学科是否符合《高等风景园林专业指导性建设方案》规范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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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参观风景园林实验场室  

全体评审组专家进行了集中讨论交流,评审专家们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指标对风景园林专业办学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与讨论,形成了评审意见,认为我校风景园林专业办学定位清晰、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建设规划合理可行,师资队伍建设与结构合理、教育特色突出、注重校企协同育人等特点,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风景园林专业发展也提出了建议。评审组孟庆林组长宣布,同意授予风景园林学士学位授予权!(图文/建筑工程学院黄疏影 责任编辑赵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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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宣布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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